马克思哲学变革意义辨识

时间:2022-12-12 10:20:04 浏览量:

[摘要]马克思在1845年春天哲学变革以前确实抱有在现实中“消灭哲学”又“实现哲学”的思辨观点,但在哲学变革以后,就完全转到以“科学”、“实践”取代“哲学”的立场,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本质不在于“重建哲学”或“以新哲学取代旧哲学”,而在于以“科学”、“实践”取代“哲学”,以“科学共产主叉”取代“哲学共产主义”。国内一些学者仍把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的一些早期文本作为解读“哲学终结论”的重要依据,并把“哲学终结”理解为“哲学重建”或“哲学实现”,这是对马克思哲学变革本质的误解,

[关键词] 早期文本 哲学变革 终结 科学 实践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0)11-0033-09

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以及“哲学终结论”的本质,是我国哲学界目前正在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曾发表《哲学在何种意义上终结》一文(载《学术研究》2007年第8期),随后也日I起一些学者的质疑。近来,一些对“哲学终结论”的质疑或商榷文章也不断见诸报刊。笔者感到对此问题确实有做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在此,拟对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及“哲学终结论”的意义或本质再做进一步阐释,并对一些质疑做出应答,还望得到学界同仁的指教与批评。

一、为何不应以马克思早期文本作为解读“哲学终结论”的依据

以马克思哲学变革以前的一些早期文本作为解读马克思“哲学终结论”的重要依据,这在我国理论界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笔者在《哲学在何种意义上终结》一文中已对这种现象做过分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现象仍普遍存在。

例如,有的论者在与笔者商榷的文章中就大量引证马克思在1842-1845年的许多早期论述,并由此得出马克思“哲学终结论”的“真实含义在于超越‘思辨哲学’,而没有否定‘全部哲学…或这是以“新哲学样态置换旧哲学”的结论。

也有论者在文章中重点引证马克思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等早期著作的论述来解说“哲学终结论”,由此也得出了“马克思所谓‘哲学的消灭’是指‘哲学的实现’,它不是‘哲学’的‘终结’,而是‘哲学’的‘完成”’、“马克思不是‘终结’了‘哲学’,而是‘重建’了‘哲学’”等结论。该文还认为:“马克思在其早年一旦奠定了实践本体论或者人的存在的现象学立场之后,就在思想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他后来的思想不过是这一基本立场的贯彻和展开而已”。

按照这种理解,马克思在思想发展中并不存在任何“哲学变革”。这种理解和做法也颇令人困惑,既然我国理论界普遍承认马克思经历了一场“哲学变革”或“思想转变”,那么,马克思在“哲学变革”或“思想转变”前后的文本、思想又怎么可能具有同样的性质或同等意义呢?如果人们仍然可以把马克思在哲学变革之前写作的一些早期著作作为解读“哲学终结论”的依据,那么,又如何解释这一“哲学变革”呢?难道马克思的“哲学变革”与提出“哲学终结论”无关吗?

事实上,一些学者为了否认马克思是“哲学终结论”者,也必然会到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去寻找依据。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马克思在1845年春天哲学变革以前还不具有或提出“哲学终结论”的观点,那时的马克思及恩格斯还确实不是“哲学终结论”者。所以,人们从对马克思早期著作的解读中就不难得出诸如“马克思不是‘哲学终结论者’”、“马克思没有‘终结’全部哲学”或“马克思不是‘终结,哲学而是‘实现’哲学”等一类结论。通过认真解读马克思写于1842-1845年春天以前的那些早期著作,我们可以看出,那时马克思所形成与抱有的还并非是“哲学终结”论,毋宁说还是某种“在现实中既‘消灭哲学’又‘实现哲学…的“哲学实现”论。他说:“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或者说,“不消灭哲学”就不“能够使哲学成为现实”。这是一种“哲学终结”论吗?从本质上看,马克思当时的这种哲学观还是一种带有思辨特征的“哲学实现论”,它和马克思、恩格斯后来提出的“哲学终结论”尚存在本质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对待“哲学”是使其在现实中“终结”还是使其在现实中“实现”。

诚然,马克思早期所说的“实现哲学”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同时要“消灭哲学”。然而,“消灭哲学”又同样要以“实现哲学”即“使哲学成为现实”为条件。但问题在于,既“消灭哲学”又“实现哲学”又如何可能在“现实”中同时实现呢?从逻辑上说,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在“现实”中真正解决的矛盾。当然,一些“为马克思哲学合法性辩护”的学者会说,马克思在这里是主张消灭“旧哲学”而创建“新哲学”。然而,任何“新哲学”或“新哲学样态”难道就不再是“哲学”了吗?创建“新哲学样态”还算“消灭哲学”吗?当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消灭哲学”确实是要“否定哲学”(或“终结”哲学),但“否定哲学”的同时又要“肯定哲学”,因为“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显然,这种对待“哲学”的态度是包含明显的矛盾的。这表明,马克思当时对待“哲学”的态度本身就是“思辨”的,其哲学观还没有离开思辨哲学的基地,还是一种思辨的哲学观。在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即与“思辨哲学”决裂之前,马克思抱有这种思辨的哲学观也是完全正常的,问题只在于我们对此应有清晰的认识。

与早期的这种思辨的“哲学观”不同,马克思在1845年春天则完成了哲学观念的变革,舍弃了这种对哲学的思辨认识而转到对哲学的完全现实的认识,进而才提出“哲学终结论”。这就是说,“哲学终结论”是属于马克思哲学变革以后的思想、理论。也因此,解读马克思及恩格斯“哲学终结论”的文本依据也就不应该在他们思想变革以前的早期著作中寻求,而只应该在他们发生思想变革以后的著作中去寻求与确认。

“哲学终结论”的最早的也是最具权威性的文本依据应是马克思写于1845年春天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马克思、恩格斯写于1845-1846年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正是在这两部文稿中,马克思、恩格斯“清算”了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同时也完全舍弃了对待“哲学”的那种矛盾的思辨态度,而代之以明确的“哲学终结论”。在这两部文稿以及其后的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再也没有重复在现实中“消灭哲学”又“实现哲学”的观点,也再也没有把自己的学说称为“哲学”或“新哲学”,而是开始称之为“科学”、“真正的实证科学”、“历史科学”、“科学社会主义”或“唯物主义世界观”、“现代唯物主义”等等。从马克思、恩格斯1845年春天以后所确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亦称“科学共产主义”)的立场来看,他们所需要的理论形态已根本不再是任何“哲学”,而只是具有“科学”与“实践”意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基于这一认识,恩格斯才在《反杜林论》中提出:“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我们所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和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后来,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自然辩证法》等著作中,也一再重申这一“哲学终结”的思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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