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焜信息哲学到底是什么样的哲学?

时间:2023-01-04 08:15:04 浏览量:

摘要: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邬焜信息哲学是当今全球化信息时代精神的精华。信息哲学创始人——中国信息哲学家邬焜教授将信息作为哲学的最基本范畴之一引入哲学,在世界上第一个建立了系统的信息哲学的理论体系。从2009年开始,霍有光教授对邬焜所创立的信息哲学理论进行了质疑,内容涉及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进化论、信息生产论、信息价值论等信息哲学主要理论,邬焜也予以答复和回应,陆续进行了相应的反批评。站在学术的角度上,二者的论争体现了宽广的学术胸襟和智慧,倡导了一种自由讨论和相互批评的学术氛围,有助于更好地促进信息哲学这门新兴哲学学科的发展和进步,更有助于人们认识邬焜信息哲学是哲学发展中的根本性变革,是人类信息时代发展和哲学发展的必然产物。从其理论特征上看,是科学性、时代性和普适性的高度统一,是信息时代的系统化、理论化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关键词:邬焜;信息哲学;论争;世界观;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2)04005509

20世纪80年代,信息哲学创始人——中国信息哲学家邬焜教授将信息作为哲学的最基本范畴之一引入哲学,在世界上第一个建立了系统的信息哲学的理论体系。邬焜信息哲学是哲学发展中的根本性变革,是人类信息时代发展和哲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当今全球化信息时代精神的精华。从其理论特征上看,是科学性、时代性和普适性的高度统一,是信息时代的系统化、理论化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从2009年开始,霍有光教授对邬焜所创立的信息哲学理论进行了质疑,内容涉及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进化论、信息生产论、信息价值论等信息哲学主要理论,邬焜也予以答复和回应,陆续进行了相应的反批评。站在学术的角度上,二者的论争都比较讲究学术伦理规则,都具有宽容的雅量,这本身就是一种高明的论争智慧。从二者的论争中可以看到,只有打破学术禁忌,提倡学术自由,才能促进学术繁荣,也才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邬焜信息哲学发展的全貌和其中的历史逻辑和内在规律。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愈辩愈清。

一、霍有光对邬焜信息哲学的质疑

最早了解霍有光是他的“海水西调、引渤入疆”工程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轰动,但经过各方面探讨之后,便没有结果了。后来在与西安交通大学的学生交谈时,偶然听到霍有光在给学生上课时抨击邬焜的信息哲学,我当时很困惑。为什么霍先生不公开与邬焜先生探讨信息哲学学术呢?怎么在课堂上、在学生们面前攻击邬焜的信息哲学呢?难道霍先生与邬先生有什么嫌隙吗?而且,霍先生不是水文地质方面的专家吗?怎么又成了哲学方面的专家了呢?从自然科学一下子跨越到人文社会科学,给人的感觉仍然是“语不惊人”不罢休的风格!再后来,才知道霍先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地质地理系,真正的专业是地质学,研究的领域是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与文化史、软科学等。而且在中国地质科学院西安地质研究所工作20多年,确属地质方面的专家,难怪会提出“东水西调”的大胆提议。至于哲学系教授的身份,他自己说,对此也是哭笑不得,主要是后来从事的科学技术哲学史研究和教学所赐。

由此,开始关注霍有光对邬焜信息哲学的公开质疑文章。从2009年开始,霍先生先后在光明网博客(http://blog.gmw.cn/home.php?mod=space&uid=5777)、《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哲学分析》等媒体上发表了8篇质疑邬焜信息哲学理论的文章(详见表1)。最集中的5篇当属2011年6月22日至8月8日,在一个多月里,在从事繁忙的教学科研任务、档案馆的行政事务等的情况下,几乎一周一篇质疑文章,这种跨专业的批判,效率竟如此之高,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如此,也不能不让人生疑:霍先生真的详细地阅读了邬焜先生70万字的《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书籍了吗?真的领会其中的哲学韵味了吗?他的质疑真的是有的放矢吗?

表1霍有光与邬焜的论争文章一览表

作者文章标题发表/完成日期 媒体名称 霍

光《关于邬焜先生“信息生产和信息生产力”观点的再质疑》20120316光明网博客《邬焜“信息本体论”再质疑》(注:同《对邬焜先生“信息哲学”中“客观信息”范畴的再批评》是同一篇文章)2011年第6期《哲学分析》《邬焜先生“信息的度量(质和量)论”质疑》 20110808光明网博客《邬焜先生“信息价值论”质疑》20110727光明网博客《邬焜先生“信息进化论”质疑》20110721光明网博客《邬焜先生“信息认识论”质疑》20110714光明网博客《对邬焜先生“信息哲学”中“客观信息”范畴的再批评》20110622光明网博客《对邬焜先生“信息哲学”的再批评》2010年等5期《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自然界演化的全息境界论”质疑——评〈自然辩证法新编〉中邬焜先生的理论与观点》2009年第5期《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邬

焜《对霍有光先生〈邬焜先生“信息的度量(质和量)论”质疑〉一文的反批评》2012年第2期《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对〈“客观信息”范畴的再质疑〉一文的反批评》2012年第1期《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相互作用与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对霍有光先生质疑的反批评》2011年第6期《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关于信息生产和信息生产力问题的讨论——对霍有光先生质疑的反批评》2011年第11期《学术界》《对信息哲学中的几个问题的再讨论——与霍有光先生再商榷》2011年第2期《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与信息哲学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讨论——对霍有光先生质疑的再质疑》2010年第1期《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从霍先生的8篇质疑文章来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能真正彻底领会邬焜先生《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著作思想的理论内容,便匆匆上阵,一通“砍伐”声声,战鼓齐鸣,大有压倒之势。但是,要理解邬先生的信息哲学的全部内容,除了要心平气和、耐心细心地通读、品味多遍和具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外,还必须具有哲学专业素养和现当代相关前沿科学知识方面的积累,由于霍先生并不是直接从事信息哲学领域的研究,其所做的质疑和批评很多都是不中肯、不恰当的,有相当多的误读和曲解。如:霍先生在《邬焜“信息本体论”再质疑》文中写道:“笔者的理解是,‘镜中花’是‘实在的’,因为镜子可反射事物的影像,所以‘对镜理红妆’就不至于把口红涂在下巴或鼻子上(事物本体是实在的、反射的影像是实在的)。但是,有一点不存在歧义,邬先生所定义的‘客观信息’,就是事物本体通过中介物反映的事物影像(水影花影等)。”[1]44在这里,霍先生把“实在”与“存在”混同使用了,现实中的“花”与“镜子”是实在的,也是存在的。但“镜中花”却是一种不实在的存在,否则就无法区分事物和它的影像,须知,事物和它的影像在存在方式上是不同的。而霍先生说“邬先生所定义的‘客观信息’,就是事物本体通过中介物反映的事物影像(水影花影等)”,更是无中生有,大错特错。邬先生的《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书中明明是这样说的:“‘客观不实在’是对客观事物间的反应(类反映)内容的指谓。”[2]37何来“客观信息”就是事物的“影像(水影花影等)”呢?这不是强加于邬先生吗?并且霍先生这篇文章中出现了两个一样的“表” [1]43,46,这样简单的错误,无论是作者还是编辑的错误,都是不应该出现的,说明了学术的不严谨。又如:霍先生说“‘客观信息(事物影像或痕迹)’意在替代传统哲学里的‘物质’范畴” [1]45,这更是误读与曲解。邬先生非常鲜明地说:“我们面对的世界是一个双重存在的世界。由于信息世界的发现,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一切存在物都再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那种单纯的、干瘪的、混沌未开的、未曾展示自身丰富性、复杂性的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了。在这个物质世界中载负着另一个显示着这个物质世界多重规定性的信息世界。整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存在物的这种双重存在性,意味着一切存在物都只能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的统一体,都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 [2]39即一切存在物都是物质与信息的统一,哪来的“客观信息”意在替代“物质”范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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