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歌的读后感模板7篇

时间:2023-04-24 16:55:05 浏览量:

歌的读后感模板7篇歌的读后感篇1?边城》一部情感之作,是从作者脑海中摘录的幼时最记忆深刻的一些事件,经过想象揣摩才成就了这部作品。沈从文,相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他的《云南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歌的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歌的读后感模板7篇

对阅读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读后感的写作了,大家想要写好读后感,其实也不是一件难事哦,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歌的读后感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歌的读后感篇1

?边城》一部情感之作,是从作者脑海中摘录的幼时最记忆深刻的一些事件,经过想象揣摩才成就了这部作品。

沈从文,相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他的《云南的歌会》对人物的描写或许正是从湘西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了解的。

这部小说主题为边城,之所以为边城,作者说过:虽然离开了那条河流,我所写的故事,却的确是水边的故事,这就是边城。

?边城》里最难写的,也就是写得最成功的翠翠,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她与爷爷相依为命,辛苦并开心的接受家中的担子,划船渡人……15岁的翠翠情窦初开,爱上了傩送,爱的害羞又矢志不渝,与爷爷的矛盾,自己的出走,爷爷的去世,大佬的去世,二老的躲避让这弱小的女子不堪重负。守候,等待,梦中才有甘甜。从翠翠身上,可见苗族青春少女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出色的心理描写是《边城》的一大特色,也是它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成就,能够把一个年少女孩的心理琢磨的那么透。

当赛船时,翠翠听到闲人话语,说:“二老欢喜一个撑渡船的,看二老今天那股劲,就可以猜想的出,这劲儿是岸上一个黄花姑娘给他的。”听到这个,翠翠心中不免有点乱,快乐,烦恼,害羞……一起涌上心头,淋漓尽致的刻画了一个青春少女躁动不安的心理。

接着,在后面的章节中,在水中式岸上讨生活的强悍的水手,靠做水手生意谋生的吊脚楼******女,终生漂泊的行脚人,老妻老夫的命运……纷纷来到沈从文的笔上。

?边城》里没有喧哗的辞藻,也没有强烈的色彩,但这亲切,自然,内心的语言更能深入人心……

歌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们学到散步这一课了,老师叫我们先读课文。看完后我深受感动。本来散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我们一家几乎每天都散步,但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酸酸的。 作者的母亲老了。不想出来散步,但作者希望母亲出来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母亲顺从了儿子,一家四口人出来散步。在路上时,小家伙天真的说:“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句话体现了他们家的融洽,三辈人浓浓的情。但是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和孙子要走的路不一样,毕竟是小孩,喜欢走小路。母亲要走大路。是爸爸即是儿子的作者还是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最后婆婆疼爱孙子。走小路,最终一家人决定走小路。就这样走到一处,作者背母亲,妻子背儿子。他们都特别小心,最后作者还写到他们背上的全世界。

“全世界”我想他指的是一家人的全世界。我们一家人也是如此。爸爸常说我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命。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珍惜。现在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辛苦的在外赚钱,回家还得照顾老小。我以后会在家照顾爷爷,爷爷那么疼我,有时我还冲他大吼!想到这里我很惭愧。爷爷虽然瘫痪了。但爸爸给他买好吃的,他总是悄悄留着给我。看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懂事了。一定会听爸爸妈妈的话,力所能及的分担他们的担子。孝敬爷爷。照顾爷爷。

歌的读后感篇3

提到阿凡提,一个哼着小曲儿,骑着小毛驴的新疆大叔就浮现在我的眼前。两撇“八字”胡,小的几乎看不见的眼睛,头上缠着头巾,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忍俊不禁。

阿凡提是正义、勇敢、智慧的化身。他看似普通,却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机智。小时候看过阿凡提故事的动画片,那时候只懂得看笑话,每次看到阿凡提用非同寻常的智 慧帮助了弱者,把巴依老爷气得吹胡子瞪眼却哑口无言时,我就会哈哈大笑。现在有了这本书,我开始跟着阿凡提一起去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

有 一个故事让我难忘。阿凡提和几个商人住进了一家“明天不要钱”的客店,几个人都满心欢喜。可过了一天,老板却理直气壮地说:“明天不要钱,今天还是要钱 啊!”看到这儿,其他人都很气愤,我也岔岔不平。可阿凡提却悠然自得地继续在这间店里大吃大喝,总拿“明天再结帐”来搪塞老板。最后老板不得不把“明天不 要钱”改成了“今天不要钱”。看到这里,我彻底被阿凡提的智慧“打败”了。

有些时候,阿凡提凭借自己智慧的公断,让一个又一个本来心灰意 冷的人重见希望;又让一个又一个无恶不作的人改过自新。通过这本书,我对阿凡提的了解又多了,以前我只认为阿凡提只是用他的聪明机智让坏人、恶人出丑。如 今,我还发现了阿凡提身上一个很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无私。他的无私不仅是帮助别人不求回报,还体现在别人暗害他后,他并不追究报复,而是宽容 地谅解,语重心长地告诉他真正的人生价值。使“犯人”在感动过后,重新认识自己,这比受罚更有效。

这本书令人难忘,它用让人捧腹大笑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深刻的道理,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力挺它!

歌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

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

是被害人与凶手。

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

?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

“恨”。“没有理由的恨”。

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

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

?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

歌的读后感篇5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习惯了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了。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了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了,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和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了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了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了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和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和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了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了更深的思考和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和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了。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了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了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歌的读后感篇6

今天结束了呼啸山庄,合上书的那一刹那,内心很是失落,觉得心中空虚了许多。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整个故事的情节以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展开。这本书从头到尾都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愤中,让人无形中透着压抑,我看了点电影版本的,的确,如果要把一本名著以电影的形式演绎出来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可个人觉得,电影版并没有将原著的细致表现出来。下面还是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一些想法吧。

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希斯克利夫的残忍暴虐只是被畸形社会的现实给扭曲,在我看来,也许是过早的被抛弃,所以对于爱这个名词这个动词,他很难去抓住,因为害怕这个动名词的稍纵即逝,对于凯茜的消失他才会如此痛苦,当身体与精神上承受的苦楚到一定的点,突然的爆发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我才疏学浅,人生的经验与体会不足,无法深刻完全理解他暴虐残忍的爱情与人性。

在本书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哈里顿,也许他不是和善的,也不具有绅士风度,是一个没有教养的没有文化发音也不准的乡下娃,但人总是会过多的去在意事物中潜移默化向好的一面发展的人或事,我就是喜欢他对凯瑟琳的嘲笑感到羞耻,又期待博得她的赞许,这就是他追求上进的最初动机。人不都是这样吗?为了吸引在意之人的目光与肯定而努力着。

歌的读后感篇7

唐僧师徒四人在路上碰见了白骨精,白骨精为了自己长生不老,几次去蒙骗唐僧,想吃上鲜嫩的唐僧肉。

但是每次都被孙悟空的金箍棒打伤了,白骨精化做一股黑烟逃走了。后来,白骨精就成了菩萨,孙悟空还是把他打死了,唐僧不明真相把孙悟空赶走了。通过“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我觉得唐僧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不分敌我,为了一个假菩萨赶走了孙悟空,被白骨精的表面现象和花言巧语给骗了。这些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易被陌生人的外表和欺诈行为所迷惑。特别是交朋友的时候要了解对方,要有把握的时候才与之接触。

书中的孙悟空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他敢于和妖怪作斗争,尽管唐僧用金箍咒折磨他,但孙悟空立场坚定,坚决把敌人消灭了,他是个伟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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