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人与儒学的关系香儒学的传播

时间:2023-01-13 15:20:03 浏览量:

摘要:“儒者不入秦”是传统学术界的主流观点。然而,由对昭王问“儒术”、《吕氏春秋》的编纂以及秦始皇“焚书坑儒”等综合研究,秦人与儒学的关系应被重新认识。自荀子西入泰后,儒学已在秦地广为传播,对固有观念和传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儒学;秦地;《吕氏春秋》;“焚书坑儒”

中图分类号:B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87(2011)04-0065-04

战国中期,儒学不仅在东方六国中广为传播,而且已成为当时社会思想文化的主导。此时儒学在秦地的传播状况怎样?或者说秦人是如何看待儒学的?过去因受“儒者不入秦”及汉初反思秦暴政言论的影响,秦地是“人间地狱”、未通行儒家“仁义之道”等,成为主流观点。新出土秦简文献,又以《秦律》、《日书》、《为吏之道》等为主,也似乎为此提供了佐证。然而,就传世文献透露的信息而言,秦人并非不关注儒学,如荀子将儒学带到秦国,曾先后得到昭王及国相的礼遇,并向其请教“儒术”。儒学在秦地已开始传播,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应是最好的明证。此后,秦始皇采取“焚书坑儒”的举措,从某种意义上,应是儒学已严重威胁到秦人固有立国之本的结果。

一、昭王“问儒术”看秦国儒学

孔安国在《孔子家语·后序》中说:“当秦昭王时,孙卿入秦,昭王从之问儒术,孙卿以孔子之语及诸国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余篇与之,由此秦悉有焉。”荀子不仅打破“儒者不入秦”的习俗,而且将儒家经典带入秦国。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昭王从之而问儒术”一语,可能是关涉到战国时期儒学在秦国传播的关键。由于过去学界将“孔安国后序”视为后人的“伪托”,致使人们多不相信孔安国的说法。但随着出土文献的面世,“孔安国后序”的重要价值逐渐受到重视,甚至称视为解读《孔子家语》的钥匙。而《荀子·儒效》中昭王与荀子的问对,不仅证明孔安国说法不诬,而且说明秦昭王等并不排斥儒学,这为儒学在此地的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

与梁惠王问孟子“将有利于吾国乎”(《孟子·梁惠王上》)的情境相似,秦昭王最关注的仍是儒学是否有益于秦国的统治。当他问“儒无益于人之国”时,荀子回答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则势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悫,必为顺下矣。”在荀子看来,“大儒”应是“在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的典范。作为国君,昭王还关注“为人上者何如”的问题。其实,自儒学创立之日,儒家就尤为关注统治者的“率以正”,荀子自然亦不例外。他回答说:“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则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行乎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即为君之道的关键在“信乎人”,只要近乎此,天下国家就将呈现“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的局面,而人君亦成为名副其实的“人师”(《荀子·儒效》)。由于儒学关注社会秩序,与君主关注统治长治久安的目标相合,这应是昭王称“儒术”为“善”的根本原因。

当然,在战争成为主题的战国时期,昭王与其他诸侯相似,虽不排斥儒学,但也并未真正将儒术付诸实施。如有人说:“(荀子)深感秦统治者过于强调霸道,因此建议秦昭王重用儒士,实行‘王道’,‘力术止,义术行’以达到‘天下应之如欢’的境界。昭王虽称善,但对荀子的意见并没有真正采用,荀子不久离开秦国前往赵国。”可见,荀子游说秦国用“儒术”来挽救社会秩序的努力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与商鞅单纯地以“帝道”、“王道”(《史记·商君列传》)等言语游说秦孝公相比,荀子的优势是将儒家经典带入秦国。正因荀子此举,儒学在秦国的传播就有了重要载体。孔安国的“悉有焉”一语,虽然并未说明儒学在秦国传播的状况,但毕竟使秦国士人摆脱“载之空言”的尴尬局面。儒学借文献载体在秦国社会得以逐渐传播。

由于传世文献记载阙如,儒学在此后秦国传播的状况并不清晰,但与孝公闻“帝道”“时时睡,弗听”相比,昭王“问儒术”、范雎“问孙卿子”(《荀子·强国》)等举动,说明秦国上层社会强调“霸道”的固有国策有所松动,荀子游秦可以称为儒学西传的“破冰”之旅。在秦统一六国过程中,儒家“孝亲”观念也成为秦王与东方六国博弈的重要筹码。如清除掉政敌缪毐、吕不韦后,齐人茅焦曾劝赢政说:“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在权衡利弊后欣然接受茅焦建议,“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史记·秦始皇本纪》)。当然,赢政能接受“孝亲”观念,并非一蹴而就,应与昭王“问儒术”后,儒家观念在此地的侵染密切相关。

二、从《吕氏春秋》看战国儒学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是战国末年秦相吕不韦组织“食客”编纂的一部旷世奇书。尽管编著者有吕不韦的“客人”、“智略士”以及“儒书”等分歧,但主流观点还是吕门食客整理其“所闻”,以“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史记·吕不韦列传》)的文献。即《吕氏春秋》以“百科全书”的内容,服务于吕氏的治国主旨。然而,研读《吕氏春秋》时,人们常忽视贯穿其中的思想主体,仅将目光聚焦于内容的“驳杂”上。最早将其列入“杂家”类文献的是《汉书·艺文志》。尽管《吕氏春秋》出自众人之手,但其中应贯穿吕氏的治国思想,这也是他能将《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求“增损一字”的原因。如果《吕氏春秋·序意》中吕氏“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的说法“不诬”,那么,它就应是一部形散而神聚的政治教科书。

由于《吕氏春秋》是要“诲”秦王的,实现“王治”就自然是指导思想。对编、著分离的《吕氏春秋》来说,虽然决定该书价值的关键是主编者的思想与立意,但参编者的知识储备、思想倾向等,也应是不容轻易忽视的因素。只是文献记载阙如,参撰《吕氏春秋》成员无法厘清,这既为诠释该文献带来诸多不便,也为后世的解读留下诸多空间。如有人说:“自东汉高诱为之作注以来,就有学者试图找出它另外的学派倾向来,甚至想把它归于另外某家学派。”历代学者对《吕氏春秋》学术倾向的认定主要有道家、新道家、墨家、阴阳家、儒家等。但与《庄子》、《孟子》、《荀子》等不同,《吕氏春秋》的主编并非主一家之言、没有特殊的学术偏见;此外,著书的食客,也不可能是“纯道、纯墨抑或纯儒的人物”。因此,《吕氏春秋》的属性似乎只能定位于猎取各家思想精华的“杂家”著作。

尽管学界对《吕氏春秋》的主体思想仍有很大分歧,但字里行间蕴含着厚重的儒家观念,则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据不完全统计,《吕氏春秋》共160篇,其中涉及孔子言论的有33篇,“孔子”二字亦出现76次。如有人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吕氏春秋》大抵以儒家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儒家议论几于书中俯拾皆是。”在《吕氏春秋》中,不仅大量的孔子言论被征引,甚至还有假托孔

子以自重者。如赵襄子攻翟虽在孔子去世后,但《慎大》竞有“孔子闻之曰:‘赵氏其昌乎”’的预言。尽管此处有“公然作伪”的嫌疑,但将其释为托孔子之言以自重实现“尊礼”的目的,未尝不可。可见,在时人心目中,孔子已是具有很重要分量的人物。早在清代,就已有人将《吕氏春秋》的主体思想视为儒家,如《四库全书总目》中认为,“不韦固小人,而是书较诸子之言独为醇正。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典与孑L子、曾子之言。”在在今天看来,这也应是较为公允的看法。

从《吕氏春秋》的内容看,作者应以儒者为主,如高诱在其《吕氏春秋序》中说:“不韦乃集儒书。使著其所闻。……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杨雄相表里也。”然而,此后学者却将“道德”、“无为”等作为证据,以贴标签式的研究思路,将《吕氏春秋》思想的主体定为“道家”。其实,“道德”、“无为”等并非先秦道家专利。儒学不仅可称为“道学”,而且“垂衣裳而天下治”、“无为而治”等,都是早期儒家尊奉“明王之道”的重要内容。此外,早期儒家最核心的理念,如正名、孝行、时遇、尚贤等,在《吕氏春秋》中均有明显的体现。如《正名》中的“名正则治,名丧则乱”、《贵因》中的“三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劝学》中的“先王之教,莫荣于孝,莫显于终”及《上德》中的“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若行义”等等。总之,将该书主体思想视为儒家,应不无道理。

当拨开笼罩在《吕氏春秋》上的诸多迷雾,它所蕴含的厚重儒家智慧也逐渐恢复其本有面貌。以法治为传统的秦国,有如此众多尊奉孔子学说的儒生,在以往学者看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吕不韦所养之士,虽然是招募而来,但这表明此时秦国儒学的状况已与东方六国没有根本区别。由“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序意》)以及“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执一》),说明《吕氏春秋》有一种为新“天子”创制立法的强烈愿望。如《执一》中说:“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可见,“修身”是“执一”的重要前提,这与《大学》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条目如出一辙。虽然《吕氏春秋》中吕氏的政治主张可能还“多半是一个纸上的蓝图”,甚至有“口头上用以邀名买誉”的嫌疑,但《吕氏春秋》折射出的信息,说明儒学已与秦国社会结下不解之缘。

三、从“焚书坑儒”看秦朝儒学

在中国儒学史上,秦始皇“焚书坑儒”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其给儒学的发展与传播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亦为历代士人所诟病。就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动机、性质以及后果等而言,学者的见解存在着截然的分歧。有学者将其视为秦始皇尚法精神的代表;有学者将其视为秦代社会“‘师古’与‘师今’两种政治思想斗争激化的表现”㈣:还有学者说:“‘焚书坑儒’只是冰山的一角,在它的下面还有源远流长的汹涌波涛。它的发生是当时思想较量、政治斗争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透过“焚书坑儒”过激行为的表象,究竟何种原因致使秦始皇作出此类决策?欲对此问题作出近真回答,有必要将其放在当时社会环境中,探索儒学与秦代社会的关系问题。

面对社会空前的大统一,无论主张分封制者,还是主张郡县制者,都是以借鉴历史为出发点的。如丞相王绾说:“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此主张也得到群臣“皆以为便”的响应。然而,李斯认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所以他提出以“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的政策来“易”周代分封制。由于诸生的此次“师古”是以社会稳定为由向秦郡县制发出的挑战,如果说秦始皇还能忍受,那么,淳于越等人借“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得出“事不师古而能久者,非所闻”的谏言,则触动其欲“传之无穷”的敏感神经。而李斯“非愚儒所知”、“三代之事,何足法”、“诸生不师今而学古”(《史记·秦始皇本纪》)等言辞,遂将矛头指向以读书为业的“儒生”,并建议下令“焚书”,这一建议也正中秦始皇下怀。秦始皇的“焚烧”《诗》、《书》、百家语等典籍,应是对先秦以来士人蓬勃自由思索精神的沉重打击,更结束了秦王朝与儒家和睦相处的“蜜月期”。

如果说“焚书”是博士儒生未走出列国游说的心态,妄图欲以“道统”干涉“政统”失败后付出的代价;那么,“坑儒”应是秦始皇对以言论诽谤时政的方士、儒生生命的一次摧残。“坑儒”是由徐市、卢生、侯生、韩众等对皇帝的欺骗引起。由于秦始皇沉迷于“兼有天下”的功业及献媚大臣的称颂中,异想天开地欲寻求长生不老之方。而以方士称奇的鄙儒诸生则投其所好,先有徐市等“人海求仙人”,后有卢生等说始皇的“真人至”就能得“不死之药”。起初,秦始皇对此是深信不疑的,不仅遣徐市等人“发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而且还因“慕真人”不再称“朕”。然而,骗局终究是骗局,根本无法实现。此外,更让始皇无法容忍的是侯生、卢生的“相与谋”、“诽谤”、“妖言”、“亡去”等背叛行为。于是始皇令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将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院之咸阳”(《史记·秦始皇本纪》)。

“坑儒”是由“方士”欺骗始皇以及触犯秦律而引起的,似乎与“儒”没有任何必然联系,所以历代学者在评论功过是非时,往往强调“焚书”的影响,对“坑儒”却持保留态度。如汉代以仗义执言闻名的大儒贾谊、董仲舒等未见论及“坑儒”的内容;班固《汉书·儒林传》强调的是“杀术士”;韩愈、司马光等称之以“坑杀学士”或“屠术士”。其实,细读《史记》原文,就会发现为秦始皇辩护的言论值得商榷。在“坑儒”前,则有始皇的“诸生在成阳者,吾使人廉问”,后有扶苏的“诸生皆颂法孔子,今上则重法绳之”。如有学者说:“儒生也可能兼事方术,方士更可能兼事儒术。以侯生、卢生而言,他们为秦始皇求仙药,当然是方士,但他们‘诽谤’秦始皇的那段话,却是十足的儒生口吻。”可见,此时“坑”的应是响应侯生、卢生等借“妖言”惑众的“儒生”。这些成为欺骗秦始皇“方士”的“替死鬼”的诸生,应是不折不扣的孔子之徒。

秦始皇“焚书坑儒”并未消除儒学的影响,从胡亥言行来看,儒学已深深植根于其心灵。如赵高劝其篡位时,他曾忧虑地说:“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谫,强因人之功,是不能也。”(《史记·李斯列传》)又,当二世下诏“令群臣议尊始皇庙”时,群臣仍遵循儒家倡导的“天子七庙”古制(《史记·秦始皇本纪》)。然而,秦始皇置博士、“悉召文学方士”,“欲以兴太平”的时代已过去,儒生博士纷纷离开秦地。如陈涉称王,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甚至孔子嫡孙孔甲亦成为其博士(《史记·儒林列传》)。而新出文献也证实儒学在秦朝受“绌”的命运,与战国楚简以及西汉初年的汉简相比,除《周易》外,并未有明显的儒家文献出土。“焚书坑儒”的发生,究其原因,除秦的法治传统及秦始皇的专制,某种程度上也与儒生的“迂腐”有关。此时,儒生尽管还保持着孔子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与孟子的“浩然正气”,但现实世界中则缺少了“择木之鸟”的空间。“焚书坑儒”事件以血的代价给后世儒者以切身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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