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及其系统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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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高技术含量和较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期成功后取得较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法规不完善、有较大财务风险等问题。对此,需要采取完善法规、恢复资本市场信心及提高对项目的评估能力等系统对策。系统科学在分析风险投资业发展中有关问题方面有显著的价值。

[关键词]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财务风险;系统科学;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4-0120-03

1 系统科学理论对分析问题的启发

1.1 系统科学理论简介

贝塔朗菲是最早使用系统科学这个概念的学者之一。系统科学认为,系统是相互关联的若干要素的集合体。它是以一个整体的视角对被认知对象各个部分、各部分之间关系进行整合,以实现其目的[1]。无疑,系统科学理论对于分析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及提出相关系统对策具有明显的价值。

1.2 系统科学理论的应用

1.2.1 系统有边界

系统科学理论认为,系统存在边界,即有一定的范围。同样,风险投资业也是有“边界”的。风险投资业“边界”内的主要构成要素是: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和政府等,如下图所示。

1.2.2 系统要素之间有复杂关系

系统科学认为,一定的要素组成了系统。系统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竞争、依赖、合作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在风险投资业的主要构成要素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资本市场、政府之间就存在着这种复杂的关系。风险投资业的构成要素只有不断加强合作,相互形成良好的互惠合作伙伴关系,才能有效经营,发挥各自的优势,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在风险投资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是风险投资的对象,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的顺利进行提供中介服务,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资本来源和实现资本的流动增值,政府对风险投资业进行监管,提供法律、政策的支持,履行调控的职能。

1.2.3 系统活动有目的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风险投资业的对象,参与风险投资,可以将国家许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成果并形成规模,促进国家经济科技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中介机构参与风险投资可以完善社会中介服务职能,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财务咨询服务,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资本市场作为经济活动必需的参与者,在风险投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能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为风险投资提供主要的资金来源,还为资本的流动循环达到保值增值提供保障,保持社会的经济活力。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在风险投资业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规范管理、加强调控,能够有效管理风险投资业,使其能够正常有序开展,保证风险投资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前进,同时政府在稳定风险投资业市场秩序方面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系统中的每一要素有其存在的价值,系统的各项活动是有目的的。

1.3 系统活动的功能

系统科学认为,系统对环境提供功能服务,是积极的作用、有利的输出,统称为“功能”。如果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相互合作的关系,才能使系统功能大于各组成要素部分功能之和,从而保证系统正常高效地运行。一个高效可靠的系统各构成要素之间必须能够和谐共生,在明确的分工协作下,才能顺利实现系统应该实现的各项功能。就风险投资业来说,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和政府在协作中互惠,共同把握机会,实现发展。

2 对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困境的系统分析

2.1 环境对系统有“压力”

系统科学认为,环境会给系统构成约束、扰动并施加压力,甚至会影响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导致消极作用,称之为“压力”。通过明确与风险投资业密切相关的主体,来研究风险投资业的状况,可以了解系统压力的所在,如风险投资业的法规不够完善等。

2.1.1 风险投资的法规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没有规制风险投资的专门国家立法,与风险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分散于《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中,缺乏一部专门的综合性的关于风险投资的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获得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后,要面临双重征税压力。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风险投资业的运作和发展[2]

2.1.2 后金融危机时期的市场信心未恢复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席卷全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金融危机已发生几年,但市场信心仍未恢复。为了应付危机,多国加强了对金融业的监管,对风险投资业也产生了干扰。由于银行信贷管理比金融危机前更加严格,也使风险投资规模的增长速度放缓。如2012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在经历实体经济降温与资本市场调整的双重冲击下,募资和退出环节面临严峻挑战[3]

2.1.3 风险投资业难以选择到合适的投资对象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处于发展阶段,能够吸引风险投资业的投资对象比较缺乏。许多具有很好前景的高新科技领域尚未有人涉及,许多好的项目由于缺乏一定的资金而被搁置。我国每年有专利技术约7万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3万多项,但转化为商品并形成规模效益的仅占10%~1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仅占工业总产值的8%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为30%~40%。即使存在一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但它们的规模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受市场影响巨大,光伏产业的发展状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们存在的风险已经大大超出了风险投资机构愿意承担的范围,致使合适的投资对象的寻找就成为了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困难。

2.2 系统对环境有“污染”

系统内部要素对环境有破坏性的竞争活动,即属于“不利”的输出,统称为对环境的“污染”。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就存在财务风险等一些不利因素。

2.2.1 风险投资业经常有较大的财务风险

据统计,风险投资的失败率一般在60%~80%,而成功率仅为5%~20%。在美国,10%的成功率已经能保证风险投资基金的正常运转,而20%的成功率则可以实现盈利。风险投资机构要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主要有筹资风险、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和资本退出风险。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多是以政府财政为主体,属于政府风险投资公司,由于进入风险业存在较多的法律和政策的限制,银行、企业、私人、保险基金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较少。这就造成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单一,投资规模较小,不能发挥主导作用,抗风险能力弱,无法充分竞争和进行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形成了筹资风险。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被投资企业刻意隐瞒自身经营管理问题,加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造成风险投资企业在投资决策时,会由于信息滞后或不对称而作出错误的决策,造成决策失误,形成决策风险。

被投资的企业存在经营管理不善的风险,将会导致风险资本难以抵偿债务,而造成风险投资企业无法收回风险资本,进而形成运营管理风险。风险投资资金在退出投资项目时可能存在难以回收资金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风险企业在成长后无法上市,导致风险投资不能通过公开上市撤出,另一方面是企业股权转让时的时滞风险,由于大多数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一般,风险投资企业寻找其他投资人转让股权时,便会产生时间和费用上的损失,同时延长了风险资本在被投资企业的时间,加剧了风险资本变现和退出的风险。

2.2.2 风险投资业与相关企业在合作中有冲突

由于风险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在文化以及所追求的利益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合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风险投资业经营的目标是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由于这种未来利润是无法预知的,而被投资企业则希望以风险资本来获得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被投资企业可能在初期不太关注企业的获利情况,重视的是获得生存并不断壮大的机会。风险投资认为,其资本停留在被投资企业的时间越长,虽然有获得利润机会,但是成本与风险就会增加。如果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风险投资企业就会考虑通过公开上市等措施将资本退出。在退出过程中他们之间容易产生矛盾,因为风险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于是否上市等方面经常出现分歧意见。这种矛盾与冲突,本质上是投资风险与收益权衡的问题。同时,由于是两个企业,可能会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导致合作双方的关系恶化甚至破裂。

3 调整“资源”输入,纾解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困境的系统对策

系统科学认为,环境在给系统提供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空间、资源、激励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行有利的输入,统称为“资源”。通过对输入的资源进行调整,就可以促进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即在风险投资业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下,调整“资源”输入,就能够走出困境,走向成功。

3.1 完善风险投资业的法规制度

政府需要创造良好的风险投资法律环境。政府的支持应当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坚持依法、适度、有效的原则,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这主要是尽快完善和健全风险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运作,并保障风险投资公司在资金筹资、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

国家在建立适合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之前,需先制定一些具体管理办法,包括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运作体系中的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对外投资限制、税收、法人股处理等,都应在管理办法中做出有别于其他一般公司的明确规定。如规定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出资实行承诺制,允许风险投资公司的对外投资额超过50%,在税收方面可让风险投资享受优惠政策,以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使得风险投资业有一个从立法、守法、执法的完善的、科学的、有效的法律支撑系统。

3.2 维护资本市场发展秩序,提升市场信心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助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而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有赖于政府履行其职能,它的实现一方面依靠健全完善的法规和机制,另一方面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监管。政府在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应当发挥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特殊作用,应当间接地参与风险投资活动。政府的风险投资虽然不足,但对社会各个方面进行风险投资有着相当大的引导作用。在宏观调控方面可以在给予原先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扩大优惠对象的范围,对风险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风险投资者投资于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广大投资者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其次,政府可以为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政府补助,鼓励风险投资,对民间投资进行积极引导。

3.3 风险投资需提高对项目的评估能力

分析一个投资对象,可以从各个方面,比如公司的发展潜力、竞争力、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信用情况、行业环境等,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对一个企业较为综合和具体的反映,因为公司的各项能力都或多或少的可以通过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于上市公司则应该关注其信息的披露以及披露的质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各项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关注公司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同时将财务分析的结果与公司其他各方面的分析结果结合起来考虑,以财务指标为主,其他各项指标为辅,来对投资对象进行准确、全面、合理地评估,以决定投资与否。不可只关注公司的短期盈利性,应该关注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的前景与潜力,注重公司的增长性。

雅虎、日本软银集团在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评估后,选择向它投入了大量资金。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在中国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进入全球资本市场。软银当初投资阿里巴巴集团的8000万美元回报率高达71倍[4]。由此可见,增强评估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对于风险投资获得成功至关重要。

3.4 加强财务管理,努力降低投资风险

对于风险投资机构的财务管理,应该努力避免筹资风险、决策风险、资本经营管理风险和资本退出风险。在资本的来源方面,努力拓宽资本来源渠道,使其多元化,讲究资本成本,降低筹资风险。在资本的管理和运用方面,包括人员和制度两方面,在人员方面要实行严格的选聘标准,选拔具有深厚风险投资管理专业素养及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主管,并且可以向被投资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共同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汇报,及时了解资本的管理运行情况,必要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让他们不断了解和掌握风险投资的发展变化方向和趋势,以和市场行情保持一致。公司应注重总结管理经验与研究成果,不断加强自身的风险投资能力,以降低投资风险。

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投资前期财务评价制度,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深入的财务调查分析,力求做到心中有数、风险最小、投资有效,同时实行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自己的投资战略,及时改变财务管理方案,做到动态管理,以避免因为信息滞后或不对称引发的决策失误,降低决策风险。在资本退出时,应该做好充分的评估与计划,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退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与资产评估,把握退出时机。在实现资产增值的情况下,降低资本退出风险。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财务法规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活动,对于与风险投资企业达成的协议要严格执行,定期向投资者反映资金的运用与管理情况,及时披露财务信息,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评估自己所面临的财务风险。

3.5 风险投资业与企业发展互利共生的关系

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投资双方获得双赢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对于风险投资企业,应该对被投资企业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对于被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尊重被投资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并将自身的情况向被投资企业反映,达到双方的相互了解。对于承诺事项应该积极履行,与被投资企业保持平等互惠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投资动机,不可借投资之机,损害被投资公司的利益,攫取不正当的利益。

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应该增加自己的财务透明度,明确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坚持公开原则,坚守诚信,向风险投资企业及时反映自己的经营业绩,明确经营管理上遇到的问题,与风险投资企业磋商合作,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有重大事项或战略调整时,应该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寻找共同的利益点。在投资双方发生矛盾时,应该求同存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不容忽视,唯有采取积极的系统对策,才能够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今后十年被认为是中国风险投资飞速发展的“黄金十年”,需要以长远眼光和全球视野来正视中国风险投资事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中国期望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欧洲的风险投资大国,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需要、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来看,还是从风险投资业自身的发展态势来看,这一愿望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参考文献:

[1]王效敏.基于系统科学理论的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分析[C].2012年基于互联网的商业管理学术会议论文集,2012:149-153.

[2]成思危.中国风险投资十年回顾与展望[R].深圳:(第十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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