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菁选3篇【完整版】

时间:2023-04-23 09:20:06 浏览量: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1  本办法所称“联合办理”是指对依法需由两个以上行政许可机关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第一窗口单位负责,协办部门参加,实施同步许可的办理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菁选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菁选3篇【完整版】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1

  本办法所称“联合办理”是指对依法需由两个以上行政许可机关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第一窗口单位负责,协办部门参加,实施同步许可的办理方式。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2

  按照市*第82号令规定的范围,市级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和其他有关项目的联合办理,具体项目及其第一窗口单位、协办单位见附件)适用本办法。其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参照此办法执行。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3

  “联合办理”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第一窗口单位负责,协办部门参加,根据许可项目的实际办理情况及其需要,采取会议集中审查、现场联合踏勘、举行听证、批件并联会签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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