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菁华1篇

时间:2023-02-27 15:15:06 浏览量:

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指挥部各作业队及轨道车组:为了规范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路总公司和南宁铁路局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南枢纽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菁华1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菁华1篇

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

指挥部各作业队及轨道车组: 为了规范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路总公司和南宁铁路局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南枢纽实际,特制订《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各作业队及轨道车组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工程线铺轨和“四电”单位权限及其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提供有效的控制方法和手段,确保工程线铺轨与“四电”施工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工程线运输效率,保证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铁路总公司相关文件)《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宁铁局《行车组规定》之规定,结合南宁南枢纽铁路特点制定。

第三条 工程线运输及施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第四条 各专业正对工程线施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一次,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

第五条 指挥部派驻站员一名、专业设置安全员一名、在工程线上施工设置远端(800米外)防护员2名,确保行车和施工生产人身安全。

第六条 在双线铺轨期间,在工程线施工的各专业,严格执行由调度室下达调度命令,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随时与驻地调度保持联系,了解工程线的区间行车情况。

第七条 作业计划确定后,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需要变更计划时,变更单位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

车站值班员根据变更计划申请,应重新编制行车作业计划上报行车调度员,经行车调度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为保证各作业区*行作业互不干扰,确保施工及行车和人身安全,调度在下达计划时应考虑相邻作业区之间防护距离。

第九条 签订协议,加强配合,服从统一调度和管理。

施工前主动与铺轨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做好行车,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

进入施工的联络员、施工负责人,均应学习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有关行车运输管理细则,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第十条 严格执行封闭线路施工程序,确保行车安全。

按业主要求,每日按时提报次日施工封锁要点计划。

施工时,在车站值班室设立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员,配合车站值班员联系当日施工封锁点,并和调度员及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

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及施工和行车安全。

各作业防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呼唤应答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准确或指挥到位。

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不得干扰行车调度通信系统。

第十二条 接触网上部工程施工的行车安全保证措施,在进行接触网施工时,行车防护不到位或联系不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凡是影响线路行车的调整作业,均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立防护。

施工结束后,必须全面检查确认线路情况、设备状态、料具堆码情况、工具、备品撤离至安全地带后,施工负责人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高空作业前要检查安全带是否牢固,上杆后首先系好安全带,严禁两人在同侧同时爬同一杆(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若确实需要时,要有安全措施,上下工作人员分别位于支柱两侧。

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和材料,不得抛掷。

高空上、下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遇有雷雨、大学、浓雾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第十四条 杆上作业必须携带工具袋,严禁将料具随便放置杆上,传递料具应用绳索系牢,严禁抛掷。

利用梯车作业,按照梯车作业安全措施执行,遇有雷雨、大雪、浓雾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现场无异状,梯车必须加锁并安放至安全地点。

加以确认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轨道车进入工程线施工前,必须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南宁铁路局相关《技规》和《行规》,贯彻学习新南宁铁路局铺轨文件要求。

指挥部设专人负责轨道车的日常管理,制定各项行车安全措施、编制日常保养检车制度、组织司乘人员起扶演练工作、编制轨道车应急预案、收集司乘人员驾证及轨道车登记台账、轨道车的年检探伤和三项设备合格证登记台账,检查轨道车上的备品备件是否齐全。

轨道运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十六条 使用轨道*车运送材料时,司机及押运负责人应掌握下列事项:

(一)按规定载重和集重要求装载;

(二)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限;

(三)卸车时不得偏卸,卸下物不得入侵本线或临线限界,大件物料不得边走边卸;

(四)在两线路间作业可能影响邻线列车运行时,禁止卸货作业;

(五)装卸作业完毕后,卸车负责人应认真检查卸下的材料机具等设备堆码稳固不入侵限界,清好道沿,关好车门,方可发车;

(六)起重轨道车装卸作业时,必须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施工负责人做现场指挥,指定专人防护。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吊装前,检查吊具是否完好,确认被吊物重量,严禁超载、偏载作业。

2、捆绑挂钩必须牢固,位置正确,轻起轻落。

3、起吊升高20厘米左右,应暂停起吊,检查捆绑情况确定稳妥后方可继续起吊。

落下时对位轻放;

起吊物需在空中移动时应高出地面物体米以上。

高层摘挂,应使用长杆挑钩,如须登高作业,应确认攀登物是否牢固,方可上下。

长大物品在起吊前应挂上方向绳,防止吊物在空中转动。

起吊后,人不得进入被吊物体下面,也不得用手直接清理下面的粘着物。

司索时,手必须放在吊绳与吊装物的外侧,防止起吊后挤伤。

严禁起吊、转动同时进行。

(起吊时锁定油钢打起,过道岔时 油钢防止挤道岔) 根据作业现场工况特点将支腿打到要求的状况;

特殊情况,无法支腿时,应严格按起重量表《不打支腿固定作业》项下的额定起重量值进行作业,或锁定油缸将车架与轴箱刚性,以保证弹簧装置不会因偏载产生过大的变形而引起整车倾翻,以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 人身安全卡死制度

(一)车未停稳不准人员上下车、装卸物料和作业;

(二)轨道车在运行中,必须 车门;

运送施工人员的轨道*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禁止人员在*板车站立坐在侧板、端板、连接处或倚靠防护栏杆;

(三)双线区段不准从相邻线路一侧上下人员、装卸物料和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四)在带电电气化区段作业时,人员及携带物品要与附近带电设备、线路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停电作业时,没接好地线,现场负责人没宣布作业开始,不准作业人员登上作业*台;

(五)*车移动或作业*台升降、转向时,不准人员上、下作业*台;

(六)不准没有关好作业*台防护门就进行作业;

作业人员出防护栅栏外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七)作业时,车移动的速度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八)装有 空调的轨道车要定期检查电气绝缘情况,确保用电安全。

(九)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加铁鞋。

第十八条 轨道车在工程线上施工时运行速度,应按南宁铁路局客专二线工程线管理 办法执行,或执行铺轨指挥部调度命令。

区间作业时,司乘人员要精神集中,加强瞭望,多鸣笛警示,*稳操纵机车。

第十九条 工地调车作业时,链挂出车现场作业时需分组施工,施工完毕后要链挂返回,链挂时必须接通全部制动软管,推动运行前必须执行试拉,前段领车人员必须使用简易动阀。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严格要求遵南宁铁路局客专二线“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

路料包装废其物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保护爱护铁路一切设施,珍惜别人的辛勤劳动。

第二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铁路总公司和南宁铁路局,营业线运输及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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