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的“统一”观念

时间:2023-01-14 19:15:03 浏览量:

摘要:欧洲统一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欧洲统一的历史几乎和欧洲的历史一样久远,当代的欧洲一体化运动实际上是古老的欧洲统一观念的延续。十五、十六世纪欧洲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人文主义思想传播,君士坦丁堡沦陷,地理大发现和宗教革命等等。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出现了种种欧洲重新统一的构想:基督教统一欧洲的构想,乌托邦统一的构想和主权国家结盟的思想。考察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的统一观念,对于深刻理解当代的欧洲一体化运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欧洲统一;文化认同;欧洲一体化;欧洲历史

中图分类号:K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6)12-0106-04

欧洲统一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当代的欧洲一体化运动实际上是古老的欧洲统一观念的延续。但是现代的学者们更侧重于研究近代之后的欧洲统一,尤其是二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运动。直到丹尼斯•海(Denys Hay)的著作《欧洲——一个观念的产生》问世后,有关近代之前的欧洲统一的研究才兴盛起来,相关的著作相继出现。目前国内有关欧洲统一的历史文化背景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不同时期的欧洲统一观念作了不同的探讨,但是对于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的统一观念研究的比较少,本文拟对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统一观念作一初步探讨。

一、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统一”观念兴起的宗教文化背景

从广义上说,欧洲一体化是指迄今欧洲各国为实现和平、消除战争和发展经济而提出的欧洲联合、欧洲统一的思想及进行的实践运动①。德里克•赫特(Derek Heater)指出成功的政治一体化需要文化和政治认同感②。认同的本意是“同一性”,它是最近几十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不同的学术领域对认同有着不同的界定③。本文借用法国学者马尔丹的“认同叙事理论”,认为“认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与过去的关系,寻求认同的历史根源;其二,与空间的关系,认同的空间是特定群体的专有之地,排斥异己力量的存在;其三,与文化的关系,共同的文化特质是构建认同的逻辑基础④。

“统一”观念是欧洲自我认同的重要内涵。这种观念是在欧洲人对欧洲这一特定地理区域和文化政治实体所具有的实在的或想象的特征认知基础上发展而来的⑤。从欧洲诞生之日起,就有了“欧洲是一个整体”的意识,正如《欧洲一体化史》一书中指出的:“欧洲是历史上最早提出搞地区整合的。欧洲统一的历史几乎和欧洲的历史一样长远。”⑥ 欧洲人认为神话人物“欧罗巴”是欧洲的“创世者”,古希腊、古罗马文明是欧洲各国文明的发源地。

近代意义上的欧洲“统一”观念是从中世纪的基督教开始萌芽的。基督教强调上帝的统治要在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和地区中实现,凡是皈依基督教的人不分国家与地区,都是上帝的子女,都是兄弟姐妹。基督教的这种思想有助于把孤立的、分散的地区活动纳入到整体中,并赋予整体统一的目标。皮埃尔•热尔贝在《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中说,欧洲的个性是在中世纪以基督教的形式确立和出现的⑦。

在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下,基督教很快成为中世纪欧洲人共同的信仰,这个共同的信仰使得基督教社会越来越有其明显的边界,一方面欧洲频频受到东方游牧民族——匈奴人、马扎尔人、蒙古人、突厥人等的威胁。另一方面,欧洲还要面对伊斯兰教的挑战。著名的十字军运动就是这种应战的产物。针对这点恩格斯说:“事实上不存在内部统一的欧洲世界,为反对共同的外部敌人——萨拉秦人(信奉伊斯兰教的人)而通过基督教联合起来了。”⑧通过十字军运动,把各种信奉基督教的人都集合在十字军的旗帜下,基督教成为中世纪欧洲政治认同的象征。

欧洲人依靠宗教和文化的纽带相联系,形成一个统一体。“他们都有着同一种信仰、同一本圣经、同一类宗教艺术、同一种文化心理、同一种社会风尚,一个将欧洲的各国、各民族都联系起来的‘精神统一体’形成了。”⑨受共同的宗教文化气氛的影响,基督教社会是政治共同体的观念逐渐兴起并对以后的欧洲统一观念产生了影响。正是在与外界长期的碰撞和对峙中,在大一统的基督教文化气氛中,萌发了近代意义上最早的“欧洲

* 本文系中国—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寻找欧洲一体化之魂:文化、历史和宗教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影响”(ESCP/G001-SCU-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统一”的思想。

十四世纪兴起的文艺复兴运动给“欧洲统一”注入了新的活力。文艺复兴运动本质是对中世纪宗教文化的根本冲击与抗议,它把人从神学思想中解放出来,人们开始既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也强调神的意志。人神是相似的,神是按照自己的面貌来造人的。但是受到人文主义熏陶的思想家,实际是基督教化的人——是10个世纪内在生活的精神戒律和良好修养塑造出来的人类模型⑩。十五、十六世纪人文主义思想达到全盛并开始大规模向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欧洲诸国传播,促进了欧洲范围内不同观念和体制的融合。这样,批判继承了基督教共同体观念的人文主义思想逐渐成为现代欧洲认同的基础,推动了欧洲的统一运动。

二、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统一”观念兴起的政治文化背景

罗马教会在欧洲的精神统治使得中世纪欧洲的国家观念非常淡薄,各国民众一般都认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个地方的居民,最后才是某一国家的臣民{11}。从十三世纪开始,主权明确的民族国家在欧洲逐渐发展起来,这些国家的原型是法国和英格兰王国,是教皇和国王不断斗争的结果。到十五世纪,丹麦、瑞典、葡萄牙、波兰和匈牙利等国先后成为了主权明确的国家。

伴随着欧洲各主要独立政治统一体的形成,关于主权国家问题的思考也逐渐在人们的脑际活跃起来。最早开始思考这方面问题的是著名的人文主义者但丁(Dante Alighieri)。在他的名著《论世界帝国》(De Monarchia)中,他主张通过政教分离来实现意大利的统一。他认为实现人的尘世幸福的前提是和平,而国家统一是和平的保障。为了实现国家统一,他把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他还指出只有像亨利七世那样的开明君主才有能力整顿复兴意大利。从这一命题出发,但丁构想了一幅由神圣罗马帝国来统一人类的图景。在他看来,人类文明普遍一致的目的是“不断行使其智力发展的全部能力”{12}。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有世界国家与世界和平。“这似乎已经是对欧洲乃至世界未来的一体化趋势的一种模糊然而不乏洞见的预感了。”{13}

在但丁之后,帕多瓦的马尔西略(Marsiglio)提出主权高于教权。他在《和平的保卫者》(Defensor pacis)一书中断言:教会统治者认定教会组织即是一种能够行使任何“强制性权力”的机构,是对教会性质的误解,是对基督教义的背叛{14}。在他看来,基督的教会是全体教徒的自愿结合体,它没有对任何人实施强制的权力,即使是基督教内部事务也应由俗权来定夺。

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继承了但丁和马尔西略的政治思想,在《君主论》中明确提出“现时代国家利益高于一切”{15}。他认为君主可以以任何一种方式攫取权力或者统治国家,尽可以不讲道德,尽可以为着某种目的的实现而颠倒是非,尽可以为扩张领土的要求而使用武力。博丹(Bodin)也认为国家应当享有独立主权,对外不受制于教皇,对内直接统治臣民。他们的著作反映了政教分离的近代国家发展趋势,更加符合近代政治发展的需要。

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的“民族化”也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发展。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政治思想深化了主权国家理论,打破了以教皇为最高领袖的统一的基督教社会的模式,确立了宗教地区自治的原则,使欧洲各国摆脱了教皇的控制,获得了民族独立,而且还把宗教置于国家政权的控制之下{16}。

民族国家强调国家主权至上,一切行为应当以个别的国家利益为中心,而欧洲统一强调的是整个欧洲的利益。从这个角度出发,民族国家似乎与欧洲统一观念相矛盾。实际上,民族国家的兴起对欧洲的“统一”有重要的作用。正如陈乐民先生指出的:“如果没有一个个的民族国家,‘欧洲’便仍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有了民族国家,‘欧洲’的轮廓才清晰起来。”{17}民族国家的出现使欧洲四分五裂,人们对国家间的分歧和对立很反感,幻想回复到中世纪的“一统”状态,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国家间的联合或联盟成为欧洲统一的主要形式。

地理大发现和早期海外扩张也有助于近代意义上欧洲“统一”观念的形成。1492年无论对世界还是欧洲的发展都是极其重要的一年。1492年预示着一个西方神话的诞生,哥伦布取代查理曼大帝成为新时代的先锋,西方由防御转向对外扩张。美洲的发现使得欧洲大陆的概念逐渐盛行。1566年佛罗伦萨历史学家出版了用现代语言写的名为《欧洲的历史》一书。此时的欧洲逐渐打破了前现代情境下的“时空分离”特征,时间和空间开始联结在一起{18}。随着欧洲对其他大陆越来越熟悉,欧洲加倍感觉到欧洲文明的特殊性及与其他文明的差异。欧洲在参与世界整合的过程中,自我认同被提升至一个新的高度,增强了“欧洲统一”的意识。

三、欧洲人对“统一”观念的种种构想和初步实施

(一)宗教和政治思想领域“统一”观念的构想

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使得欧洲与基督教世界的认同更加普遍,以基督教统一欧洲来共同对抗外敌的观念非常盛行。罗马教皇庇护二世即伊尼阿•锡尔维乌斯•皮科罗米尼(Aeneas Silvius Piccolomini),一个伟大的外交家、历史学家和人文主义学者。他用欧洲来代替基督教世界的概念,第一次把“欧洲”用为形容词,欧洲人出现了。他被临近欧洲的威胁强烈地震动了,他说:“我们在欧洲——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家园被打败了”{19}。他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基督教世界的防御,并付诸行动,亲自组织军队讨伐土耳其,可惜舰队还没有启航,他就死于疾病了。他企图组织全世界的力量反对土耳其,号召欧洲各民族在宗教上、政治上和文化上联合起来。他甚至于1460年送书信给土耳其的苏丹王穆罕默德二世,劝说土耳其人皈依基督教。

人文主义王子伊拉斯莫的欧洲主义是同基督教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国之间、各个教派之间因教义的争端而引发的冲突不可胜数,造成了基督教世界的分裂。因此,伊拉斯莫极力反对冲突和战争。在1504年出版的《基督教战士须知》中,他认为农民和议员、富人和穷人、强大和弱小之间的冲突都是可悲的,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基督教徒,欧洲是基督教大陆。在《和平的控诉》中,作者强调了基督教世界的统一,他写道:这是多么大的错误!不重要的地理概念分开了它们……早些时候莱茵河分开了法国和德国,但没有分开基督教。比里牛斯山脉分开了西班牙人和法国人,但并没有打破教堂的统一。大海分开了英国和法国,但绝没有分裂信仰的一致{20}。在《论基督君主的教育》一书中,他企图通过加强基督君主的教育来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政治共同体。

这种基督教统一欧洲的观念批判继承了中世纪罗马教会的神权政治理论,赋予了其新的意义,即基督教世界存在一种道德秩序,是一个共同体,欧洲应该在基督教共同体的和谐状态中实现统一。但是,这些欧洲统一的构想还没有突破基督教与欧洲认同的层面,脱离了当时民族国家兴起的政治形势,不可能付诸实施。

1517年,马丁•路德在德国发动了一场深刻的宗教改革,不久茨温利在苏黎世改革,加尔文在日内瓦改革,引起了旷日持久的宗教战争。基督教世界在共同信仰下联合的思想被宗教改革和教会的分裂无情地切断了{21}。与此同时,新航路的开辟、新大陆的发现和新移民的涌现给欧洲人提供了新的视野。在“自我”与“他者”的对比中,一些思想家开始反思欧洲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借用乌托邦的构想表达了统一欧洲的观念。

托马斯•莫尔的作品《乌托邦》中提出的欧洲是拥有共同历史和相同文化背景的欧洲{22},反映了通过共同理想来统一欧洲的思想。《乌托邦》谴责了当时欧洲各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提出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政治共同体的思想。所有别的国家之间经常议定、破坏和重订条约,乌托邦人不和任何一国缔结,他们说:“‘条约’有什么用,莫非自然本身还不能将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3}这儿的“自然”莫尔解释为“天然产生的伙伴关系”{24},从《乌托邦》整体来看,将人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文化如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信仰至高的神等,如当地人愿意前来和他们一起生活,他们就与其联合起来,如实行联合,两方逐渐容易地融成一体,吸收共同的生活方式及风俗{25}。

(二)主权国家结盟的构想与初步实施

民族国家的兴起使得国家之间的联合或者联盟成为可能。早在1306年,法国人皮埃尔•杜波伊斯(Pierre Dubois)在《论圣地的收复》一书中,基于法国利益的考虑,提出了最早的主权国家联合的思想。杜波伊斯认为欧洲应当组成一个基督教主权国家联合体,由一个9名法官组成的欧洲议会行使最高权力{26}。议会仲裁各国之间的冲突,以赢得和平。杜波伊斯的动机不像是出于欧洲各国人民对统一的要求,倒像是美男子腓力四世的一个宫廷法学家在反对帝国的借口下维护君主们的野心{27}。

1464年,波希米亚国王在法国人马里尼(Antonio Marini)的劝导下,建议波兰国王、匈牙利国王和德国国王共同签署一个协议,并期望扩展这个联盟,即《反土耳其的基督教国家联盟》,这项建议认为可以由各国君主和若干代表组成欧洲议会,由多数代表通过建立某些法规来进行仲裁。为了确保公正性,议会并不常驻某一国家,而是以每五年为一个周期由各国轮值,从1464年起,巴赛尔将作为议会的第一个所在地{28}。这项计划失败原因之一就在于波西米亚国王想把教皇势力排除在联盟之外,仅仅是世俗君主之间的联盟{29}。这个事件一方面表明当时教皇的力量至少在精神上还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同样出于抵抗土耳其的需要,这个联盟更侧重于国家间的政治联合。

主权国家联合的意义不仅在于抵抗外来侵略者,还在于保持一种均势的状态,客观上达到统一的目的。马基雅维利的思想中已经包含了“均势”原则。尽管每个国家为了国家利益都可以无视传统的基督教道德而运用一切手段进行统治,但是在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每个国家并不能完全实现其利益,而只能在尽可能地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与他国达成某种妥协,这样就产生了均势。

均势原则在十五世纪被用于意大利的形势:当时的意大利半岛有四个强国,威尼斯的实力远远在其他国家之上,为了抑制威尼斯的扩张,佛罗伦萨、米兰和那不勒斯组成了联盟。到了十六世纪这一原则就用于整个欧洲的形势了{30}。例如,当时哈布斯堡王朝控制了西班牙、德国、勃艮第和一些低地国家,势力非常强大,法国就试图建立同盟来对抗哈布斯堡王朝,甚至寻求奥斯曼帝国的帮助。英国历史学家威廉•坎登(William Camden)写道:十六世纪末期法国和西班牙是欧洲和平天平的两端,英国的加入可以使天平倾向任何一边{31}。均势下的结盟是主权国家联合的新发展,各国联合采取行动对抗优势的他国,本身也不去打乱均势,形成了暂时的“统一”局面。

絮利(Sully)的“宏伟计划”是均势原则的集中体现。絮利是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首相,他的“宏伟计划”旨在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联盟,以便将哈布斯堡王朝的霸权消融在其中。主要内容是:将哈布斯堡王室的势力局限到被大西洋、地中海和比利牛斯山包围的西班牙王国,把土耳其人和鞑靼人赶到亚洲,重建拜占庭帝国。例如,将哈布斯堡王朝在中欧的领地波西米亚、西里西亚和摩拉维亚合并成独立王国,瑞士获得西北部和东部原哈布斯堡王朝的领土,威尼斯兼并西西里,教皇国拥有意大利中部和南部诸省等。然后将欧洲划分为6个世袭君主国、5个选举君主国和4个共和国,并在所有这些国家之上设置一个由各国代表组成的、拥有武装力量的欧洲议会,议会代表有66人,任期为3年。这个议会负责维护普遍和平,审理国与国之间和国家内部的民政、政治和宗教事件。这个计划的主要意图是为了削弱法国的敌人,扩大法国的势力。不过正如丘吉尔评价的,絮利的欧洲联合思想对后来欧洲一体化影响深远。他说:“有许多著名的姓氏与欧洲统一思想的复兴和出现联系在一起,所有这些主张或许应该归功于法国国王纳瓦尔的亨利和他伟大的首相絮利,他们曾不辞劳苦地开创了‘宏伟计划’。在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后,我们依然忠实于它。”{32}

无论是主权国家联合还是均势结盟都反映了人们把分裂的欧洲纳入整体以求和平安宁的愿望。但是此时的结盟更多是为了保证自己国家的统治,还没有上升到后来哲人们所追求的永恒和平的欧洲统一联盟。

四、小结

综上所述,在近代早期之前欧洲的统一观念总是通过其他话语来表达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基督教。十五、十六世纪是欧洲从中世纪基督教认同向近代的欧洲认同转变的阶段,在转变的过程中,欧洲统一观念逐渐与国家权力结构的认同结合了起来。尽管十五、十六世纪的欧洲表现为分裂的状态,但其中蕴含着统一的因素。黑其•米可利(Heikki Mikkeli)指出:欧洲的政治和宗教分裂越深,其渴望统一的要求就愈强烈,统一的意义就越大{33}。

十五、十六世纪的欧洲统一思想——基督教共同体思想、乌托邦思想和主权国家结盟的思想为十七世纪法国的思想家圣—皮埃尔继承,他提出了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思想——《永久和平方案》。他指出:欧洲人“最伟大、最瑰丽”的向往就是实现欧洲各民族间的“永恒的和普遍的和平”,建立一个“恬静、和平的兄弟之间的社会,大家生活在恪守相同格言的永恒协和的气氛中”{34}。要实现这个方案就是建立欧洲的“邦联政府”,即结成一定的联盟。欧洲各国都可以在它们之间建立某种体制,或通过同一宗教,或通过风习、语言、贸易把它们联结在一起。作为以上这一切的必然效应的某一种均势也可以把它们联结起来。这种均势,即使没有人想把它保持下去,也不易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可以打破{35}。通过这种均势基础上的邦联政府,圣—皮埃尔说:“欧洲可以建成一个实实在在的有自己的宗教、习俗、风尚乃至法律的社会,其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脱离这个社会而不立即遇到困难”{36}。这一思想到十八世纪先后为卢梭和康德所承接而发展为联邦主义思想。

在当代欧洲一体化中仍然可以看到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统一思想明显的痕迹。强调主权国家利益这一思想为当代的现实主义者汉斯•摩根索、肯尼迪•沃尔兹等继承,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超国家组织,主张通过国家间的合作来实现欧洲的统一。联邦主义思想成为欧洲一体化运动中最激进的政治构想。十五、十六世纪的欧洲统一构想是现代欧洲统一的最初构想,为后来的欧洲统一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经验,这也是研究十五、十六世纪欧洲统一观念的意义所在。

注释:

①⑥ 李世安、刘丽云:《欧洲一体化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②{26} Derek Heater, The idea of European unity, Leicester and London: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86,p10.

③ 可参考Stuart Hall ed., Questions of Cultural Identity(Sage, 1996),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等。

④ Denis-Constant Martin, The Choice of Identity, Social Identity, Vol.1, No.1(1995), pp6-8, 12-13.

⑤ 张旭鹏:《欧洲近代政治思想中“统一”观念的内涵及演变》,《学术研究》2004年第6期。

⑦ 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丁一凡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46页。

⑨ 转引自赵铁生《试论基督教与中世纪欧洲的“合”》,《北京大学学报》(欧洲历史研究专刊),1997年。

⑩ 克里斯托弗•道森:《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

{11}{13}{14} 郭华榕,徐天新主编《欧洲的分与合》,京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99、101、101页。

{12} 但丁:《论世界帝国》,朱虹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页。

{15}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85页。

{16} M. Spiering, National identity and European unity, in Michael Wintle ed., Culture and Identity in Europe, Aldershot: Avebury, 1996, pp107-108.

{17} 陈乐民:《“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41页。

{18} 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页。

{19}{21}{28}{29}{31}{33} Heikki Mikkeli, Europe as an Idea and an Identity,Houndmills: Palgrave Publishers Ltd., 1998, p34,p135,p36,p36,p44,p33.

{20} 转引自Kevin Wilson & Jan van der Dussen ed., The history of the idea of Europ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p37.

{22}{27} 梅吉奥妮:《欧洲统一贤哲之梦:欧洲统一思想史》,陈宝顺、沈亦缘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7页。

{23}{24}{25} 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3、94、61页。

{30} Kevin Wilson & Jan van der Dussen ed., The history of the idea of Europ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p40.

{32} S. de la Mahotiere, Towards one Europe, Harmondaworth: Penguin Books, 1966, p7.

{34}{35}{36} 转引自陈乐民《“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47、48、50页。

(责任编辑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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