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好就业

时间:2023-01-14 17:50:03 浏览量:

国子监是中国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办大学,为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明朝初年极其重视国子监的建设,并且,由国子监选拔官吏是当时重要、普遍的一种方式。

国子监的学生被称为“监生”。明朝初年的“中央大学”——国子监的监生“就业”去处大致有三个:一是进中央机关;二是任地方官员;三是被派遣执行皇帝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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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九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左右,监生“李扩等自文华、武英擢御史,扩寻改给事中兼齐相府录事,盖台谏之选亦出于太学”。可见,李扩等国子监生先是被选拔到中央文化部门工作,而后又分别被提为“御史”和“给事中”这类要职。

明朝中央政府很重视国子监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在正式任命为官吏之前,都有一个称为“历事”的实习阶段。历事制度开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至明朝第二个皇帝建文帝时,将监生历事“定考核法上、中、下三等。上等选用,中、下等仍历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级,随才任用,下等者回监读书”。中央政府选拔国子监生为官的制度更为严格、更加完备。

当时,监生历事有名额限制:“凡监生历事,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谓之正历。”有时,名额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同时,还有到各部门协助公文抄写工作的“杂历”,及协助众多衙门“诸色办事”的“长差”和“短差”。此外,还有很多国子监生临时被派遣到需要人手的衙门办事。

史料记载,明初几乎每个中央部门都有监生协助工作,到了一定的时间,这些监生几乎都被选拔为国家级“公务员”。

明代明确规定政府选拔官员大致有四个途径:一是学校,二是科目,三是荐举,四是铨选。顺理成章,由国子监生而为政府官员,算是“正途”出身。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指示:“尽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议等官。”一出校门,就成为正儿八经的“省部级”或“厅级”官员,令人艳羡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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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的《明史讲义》说:“太祖特重学校,往往任国学生为民事奔走全国。”明初“以北方丧乱之余,人鲜知学,遣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后乃推及他省,择其壮岁能文者为教谕等官”。就史书记载看,这些国子监生的工作非常得力,以致这项教化工作推广到了全国。

国子监生们不仅被派去处理地方事务,也会被派去处理军事任务。洪武十九年(1386年)九月,朱元璋就命令国子监生们随同给事中等官员分行全国,清理军籍。

紧接着,洪武二十年(1387年),又“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随粮定区”,旨在丈量土地,核实田亩,确认土地所有权。国子监生们编制了“鱼鳞图册”,相当于后来的土地台账,为国家有效制定租赋奠定了基础。此法为明朝首创,清代仍然沿用。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乙亥,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临出发前,日理万机的朱元璋作了指示,要求“学生官”们“毋妄兴工役,毋掊克吾民”。无论是教化民众,还是丈量土地、督修水利等等,明初国子监生们都圆满完成了中央政府交给的任务,这是明初政治的一大亮点。可见,朱元璋非常注重培养“学生官”的工作能力,“绝非后此溺于八股之意”,孟森语。

据《典故纪闻》卷九记载,明朝宣德年间,中央政府还曾派遣国子监生随同御史核对、审计内府“各监局文卷簿籍,详加磨勘,有隐匿钱粮虚冒支给者”,立即汇报皇帝。可见,当时中央政府对国子监生的器重。

总而言之,明前期的国子监是风光显赫的培养官员的学校,这在《明史》说得很直接:“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亚也,外此则杂流矣。”而且,“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

《明史》卷六十九说:“太祖虽间行科举,而监生与荐举人才参用者居多,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后来,科举考试出身者逐渐被看重,监生的出路大不如往昔,国子监逐渐冷落。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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