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空间结构与其区位效应研究

时间:2022-12-26 12:20:03 浏览量:

[摘 要]集群理论是研究产业内部关系以及产业空间发展的成熟理论。以人本主义的城市社会生活空间观为视角,以城市生活质量的社区和场所体系为空间基础,对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模式及其空间形态结构规律进行探讨,为健全我国和谐的城市社会生活空间、提高城市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作出理论建构。

[关键词]商娱场所;集群空间结构;区域效应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08-0108-03

一、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

1 休闲、娱乐和游憩行为的空间关系。休闲、娱乐和游憩是现代城市居民日常或非日常的生活行为,这一行为已经日渐成为居民崇尚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生活方式。因此,对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空间结构与布局的研究成为提高城市生活空间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构建可持续城市的重要途径。人们日常生活行为与城市生活空间的关系见图1。

图1休闲、娱乐和游憩空间与生活行为方式的关系

2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内涵可表述为在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领域中,大量联系密切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场所)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包括行业协会、规划与旅游中介等机构)在城市地域空间上集聚,通过协同作用,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因此,一般意义上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既包括相互产业关联的供应、支撑型企业,又包括互补型产业单位。据此,可把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内部划分为:休闲、娱乐和游憩集群的核心产业;休闲、娱乐和游憩集群的外围产业;休闲、娱乐和游憩集群的相关支撑机构。

二、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模式及结构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模式及空间结构具有内部的规律性,其集群化发展符合人们的行为规律,其在城市社会区域的功能与结构适应一定区域人群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征。

(一)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模式

1 城市休闲、娛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一般模式。从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形成的条件和原因分析,其集群发展模式有五种模式:(1)资源禀赋型集群模式。资源禀赋型以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等自然基础因素为基础,由市场力量的自发作用造成的,居民的消费需求刺激了资源拥有地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而形成了这一集群模式。如依靠城市中心区的优越地理环境,以游憩一旅游为特征的空间集群;依靠旅游资源,城市郊外旅游产业的空间集群等。(2)相互关联集群模式。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是与人们生活行为密切相关的产业领域。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的前向与后向联系形成了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关联型区域目的地为特征的集群模式。不同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其前向或后向联系的强度存在差异,以大众化休闲、娱乐和游憩的中小企业前向联系较为明显,而专业化程度较高、特别是一些高消费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前向联系并不明显,这些企业的服务范围很大,当地的消费人群只占很小的部分。(3)知识(文化)富集集群模式。依托益智型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高校、支撑机构形成的以知识富集型时尚活力为特征的集群模式。知识密集型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集群有着不同于传统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许多特点,如知识含量高、高附加值和高风险性共存等。(4)外力驱动型集群模式。这是由于外生条件的驱使,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出现的集群模式。外生条件多种多样,形成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集群也形态各异。(5)共享设施型集群模式。受益于某一地区特有的公共基础设施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企业集聚形成共享设施型集群模式。如夜生活场所高度集中于城市传统商业中心、商务中心或特定的城市边缘的特定地域等地(Chat—terton,2001;Hollands,2002)。

z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活动类型集群模式。基于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一般模式,从场所活动类型的角度来看,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集群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1)城市“夜生活”场所集群模式。随着城市居民阶层化和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王兴中,2000),人们商娱消费方式快速转变,“24小时社会”迅速崛起,带来了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的区位以及空间的变化(Kreitzman,1999),引发了城市夜生活的繁荣。服务于“24小时城市”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在城市区域空间集群式发展。(2)景区(点)场所集群模式。这类组合的集群以城市大型公园、旅游景区(点)、度假区为代表,集群区域内部以大众化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最为常见,聚集区域的场所存在休闲、娱乐和游憩多个系列的活动。景区(点)集群区域的场所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集群的程度成熟、状态稳定,所有企业在集群内部都充分发挥着前后关联的作用。(3)城市一社区中心商娱场所集群模式。城市空间存在着社区地域体系以及依附的场所两个等级体系,社区内部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相应地承载着居民休闲、娱乐和游憩的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存在以城市一社区中心性聚集的地域单元集群系统。

(二)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空间形态结构

1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空间演化模式。从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及其场所空间要素的演变过程来看,集群区位空间形态结构经历了与城市社会、经济空间密切相关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即均质一吸引发展阶段,分化一聚集发展阶段,扩散一聚集发展阶段和一体化一集群发展阶段(图2)。

2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空间形态结构。由于集群空间形态结构经历了四个不同阶段,相应地,在不同的时空阶段,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空间形态结构也就不同。这种不同体现在城市区位层面(图3)和城市一社区中心层面(图4)存在不同的空间集群形态。

  

三、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区位效应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会产生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诸方面的区位效应,这里着重讨论对居民商娱空间行为产生影响的兴趣引力效应、区位背景效应、领域性展示效应、可接近性效应、公平性效应和安全效应。

(一)集群区位的兴趣引力效应

对城市居民来讲,兴趣引力(Interest Gravitation)是支配并使居民在确定的方向(工作与消费)向兴趣来源地移动的力量(王兴中,2002)。兴趣引力区包括就业地,休闲、娱乐和游憩地,购物地等。这些场所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兴趣引力区。这个兴趣区就会对其它居民引发兴趣引力。其引力的大小直接同组成该地吸引场所的数量、多样性、属性(如:吸引力、新奇性、方便性等)相称。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的产业集群体作为对城市居民的兴趣引力的要素集合载体,就必然给人们以足够量的刺激,

以达到空间吸引的效果。当然,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的产业集群对居民兴趣的刺激,也应该保持一定的幅度范围,集群区位的色彩、声音、建筑密度等等兴趣刺激因素,必须保持在人们可以接受的最佳刺激度范围,以发挥集群区位的兴趣引力效应。

(二)集群区位的背景效应

1 集群区位的阶层背景效应。消费理论与消费文化都认为,休闲、娱乐与游憩消费是阶层消费的一种。集群阶层消费水平会形成区位的阶层背景效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发展使阶层之间的界限逐渐形成,具有阶层特征的社会生活方式逐渐形成不同阶层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开始聚集在相应的城市社会区域。阶层内部的认同得到强化,不同阶层的交往形成了一些高会费的休闲、游憩和娱乐场所俱乐部、会馆等。根据社会学观点,不同的职业享有不同的社会声望,相同的职业分享了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经济地位和生活资源,并追求相同或相似的休闲、娱乐和游憩生活行为方式以达到职业上的认同,这就造成休闲、娱乐和游憩集群区位对不同人群具有明显的阶层性特征与效应。

2 集群区位的消费文化背景效应。消费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休闲、娱乐和游憩消费集群反映出时尚个性化生活方式的消费文化特征。因此集群区位产生对偶消费文化背景吸引效应。首先,集群不断完善的产生类型构成不但满足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人群商娱消费行为需要,还满足消费文化不断产生的商娱时尚行为的需要。它们不但具有消费的生活方式功能,还有消费的社会(身份展示)功能。其次,休闲、娱乐和游憩集群区位还具有民族文化背景引力效应因素。不同的种族和民族具有各自民族的休闲、娱乐和游憩生活行为传统。

(三)集群区位的领域性展示效应

领域性是个体或者团体暂时或永久地控制一个领(区)域,当领(区)域受到侵犯时,其拥有者会保卫它。领域的类型包括三个类别(Altman and Chemers,1996):首属(初级)领域(Primary Territories),如家及其它私用空间等;次级领域(Ssecondary TerritorieS),如私人俱乐部、邻里中的酒吧、茶馆等;公共领域(public Territories),如城市公园、步行街等。

城市社会区域的领域是较大范围的空间概念,包括城市村落和城市社区,领域内的休闲、娱乐和游憩行为和认同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往往具有鲜明的区域。边界内部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与设施布设使进人该社区的人们领悟了该社区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使人们清楚地感知到一个社区的领域效应。

城市社(会)区(域)聚集的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群,对于外部环境而言,也是社区或区域或城市的领域性标志,社区内部居民是作为“内部”来体验的。集群的区位领域性展示效应已经作为现代社区建设的一个手段,使社区更具场所感,增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集群区位的可接近性效应

从物质环境来看,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的聚群,会带来这种类型土地使用性质和某种建筑特色地域的扩大,从而使这种“现象环境”的可视机会和可接近性的机会增大,居民对这种“现象环境”的视觉接触得到延时和强化,行为的可接近性效应增强(图6);在集群区位,愈加齐全的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类型,强化了居民对集群区位休闲、娱乐和游憩场所作为可接近性“行为环境”的意向。

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区位的可接近性效应还体现在社会距离的可接近效应和交往的可接近效应。

由于集群区位具有社会阶层消费与文化类型消费的效应。因此,具有相同社会职业与社会消费的人群才能完成消费行为。就是说,集群具有社会距离的对偶接近性。场所集群的社会距离对偶接近性为同类阶层居民提供了休闲、娛乐和游憩的场所,还为他们提供了社会交往与社会网络构建的契机。

(五)集群的区位公平性效应

城市社会区域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的集群,既有位于城市不同社区的集群,也有位于城市公共区位的集群。前者的集群称为准公平区位,后者的集群称为公平区位。前者多为阶层消费与亚文化消费服务,后者为所有人群服务。

公平区位(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是城市政府对公共区位不断投资的结果。集群区位的产业通过产业链中的不同场所结构,可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休闲、娱乐和游憩的需要,体现了公平性的原则,化解了个人或群体对其场所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心理“剥夺感”,体现场所集群的区位社会公平性效应。城市社会休闲、娱乐和游憩的公平区位和准公平区位的建设,既体现了阶层群体需求的可接近性,也能确保阶层、性别与年龄层次以及边缘化群体对消费社会空间公正的需求。

(六)集群的区位安全效应

1 集群区位的安全需要。如果从休闲、娱乐和游憩的需要角度,简化马斯洛的需要层级理论,就会把需要的层级变为三个:A生理的需要;B安全的需要;C休闲、娱乐和游憩的需要。这就是说,人类休闲、娱乐和游憩需要这一较高层级的需要必须是安全需要已经得到了满足的条件下才能产生,安全需要是休闲、娱乐和游憩需要的前提。因此,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就必须为其行为对象提供区位安全的条件。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说,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都要具有区位上的安全效应。

2 集群区位的安全效应。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的区位安全效应,决定于居民心理上对集群区位的安全认知,体现在集群区位应具有的安全感、领域感和私密性等方面。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在城市社会区域的集群化,使其在城市范围内形成了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马赛克式的集群体系,这一体系内部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和等级性特征。差异性是居民的消费文化行为与集群区位(场所)类型特征。等级性是集群所具有的阶层等级特征。集群的等级性和差异性就决定了居民休闲、娱乐和游憩行为必须符合自身的阶层与文化特征(即身份),与身份对应的集群区位构成了居民感知的(身心)安全活动空间。当然,居民认知的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产业集群区位的安全感序列构成,也会随着集群区位城市环境的变化和自身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城市休闲、娱乐和游憩的产业集群往往具有明显的界线,提高了区位(或社区)的安全效应性,形成可防卫空间(Newman O,1972)。例如,真正的界线包括隔断、篱笆、围栏、大门、高墙等,象征性的界线包括监视器范围、照明、花园、树丛、灌木、台阶等。这有助于人们提高心理安全感。

[责任编辑:孙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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